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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电子政务建设总体方案


 

   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区信息化工作的重点,对于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挑战,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增强政府监管、应急处理和服务能力,促进社会监督,实施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发展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区电子政务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不少盟市和部门积极性较高,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我国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着网络建设各自为政、重复建设,应用和服务水平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滞后、共享程度低等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发挥后发优势,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和整合力度。
按照《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内蒙古自治区电子政务建设总体方案。
   
一、内蒙古电子政务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总体框架
   
我区电子政务建设,要坚持国家《指导意见》提出的“统一规划、加强领导,需求主导、突出重点,整合资源、拉动产业,统一标准、保障安全”的指导原则,按照“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的工作思路,遵循先进性、安全性、可靠性、实用性、经济性、可扩充性、易维护性和开放性的技术要求。
我区电子政务建设,必须坚持“三个统一建设”,即统一建设内蒙古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统一建设内蒙古电子政务公用传输信道、统一建设内蒙古政务综合门户网站;实现政务信息的查询、浏览、检索、发布和共享,以及数据交换、视频会议、IP语音电话等功能。
   
内蒙古电子政务网络由内蒙古政务内网、内蒙古政务信息网和内蒙古政务综合门户网站组成。内蒙古政务内网,是副省级以上政务部门的办公网,是国家政务内网的组成部分;内蒙古政务信息网是我区政务部门的办公网,也称政务外网或政务专网;内蒙古政务综合门户网站,是我区政务部门面向全社会,提供交流和服务,发布信息和网上办事的公众信息网。
   
内蒙古电子政务网络为“王”型结构,由自治区级政务城域网(包括自治区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自治区到各盟市、旗县(区、市,下同)的政务广域网和各盟市、旗县本地政务城域网组成。自治区级电子政务网络为“T”型结构,重点建设自治区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自治区到各盟市的统一的电子政务公用传输信道和统一的内蒙古对外门户网站。盟市级电子政务网络也为“T”型结构,重点建设各盟市政府(行署)所在地的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各盟市到所辖各旗县的统一的电子政务传输信道。各旗县电子政务网络,重点建设旗县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通过内蒙古电子政务网络,逐步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纵向网及三级横向网的信息交互。
   
必须明确各部门机关内部局域网、内蒙古政务内网、内蒙古政务信息网、内蒙古政务综合门户网站之间的关系。内蒙古政务内网与内蒙古政务信息网实行物理隔离。内蒙古政务信息网与内蒙古政务综合门户网站实行逻辑隔离。各部门机关内部局域网的每个终端可以访问内蒙古政务综合门户网站、内蒙古政务信息网,可以查询网上一般信息,通过授权查询网上特殊信息。各部门机关内部局域网与内蒙古政务信息网、内蒙古政务综合门户网站实行逻辑隔离。各地区、各部门涉密性信息及不宜公开的专业性业务信息在其内部局域网上运行时,必须采取安全保密措施。
   
根据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一般原则和安全保密要求以及运行管理的特点,对各地区和各部门提出如下要求:
   
第一,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工程中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认证体系、地址和域名、应急和灾难恢复体系建设、密码和密钥管理等,要采取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明确各级政务部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在自治区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组织实施。在统一规划和标准出台前,各部门和各地区可按现行的方式继续运行,但不扩展。
   
第二,要从实际出发,逐步规范业务流程,增加网上业务,加强公共管理和服务。必须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资源和信息资源,根据需求逐步发展,严禁重复建设。要根据业务需求和系统特点,采用开放的体系结构,适应业务协同和系统扩展的要求。
   
第三,已建的电子政务系统和网络,待统一的内蒙古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成后,要按照统一规划和标准,抓紧调整,在满足性能要求、保证服务质量、采取保密措施的前提下,逐步迁移到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上,充分利用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公用传输信道,实现原有系统与统一的网络平台的互联互通;新建的业务系统原则上必须利用统一的网络平台,有特殊原因、需要自建网络的,必须经自治区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信息办)审议,并报自治区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后,才能进行建设。
   
二、内蒙古电子政务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重点
   
内蒙古电子政务建设总体目标:
   
用三年时间,基本建成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互联互通;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基础性、战略性政务信息库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信息资源共享程度明显提高;初步形成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制度;与电子政务相关的法规和标准逐步完善;全区电子政务框架初步形成,政府监管能力、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内蒙古电子政务建设具体目标:
   
——到2003年底,自治区统一的、公用的电子政务平台和传输信道初步建成,并投入使用;区直主要政务部门、全区12个盟市、有需求且具备条件的部分旗县之间实现互联,推进内部办公自动化和公文交换电子化,建立起满足主要业务需求的应用系统及数据库,并通过各级统一的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网上办事试点,为企业和公众提供服务;部分重点业务系统、5个重要信息库框架初步建成,并投入使用。
   
——到2004年底,80%的区直政务部门连接到自治区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上,各类信息的共享程度大幅度提高;12个盟市和60%的旗县级以上的政务部门与自治区政务信息网联网,初步实现办公业务网络化和公文处理电子化;14个重点业务系统、5个重要信息库基本建成,并初见成效;80%的区直机关、12个盟市和有条件的旗县完成门户网站建设,扩大网上办事试点,为企业和公众提供服务。
   
——到2005年底,自治区所有政务部门、12个盟市和全部旗县的政务信息网联通,自治区视频会议系统、IP电话系统全面开通;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发的公文,除向主送单位发送少量供存档的纸质文件外,均通过网络传递或发布,内部办公文件基本通过网络传递;完善重点业务系统及重要信息库,并取得明显成效;区直所有机关、12个盟市和全部旗县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基本能够利用互联网开展网上服务,并通过政务综合门户网站实现各部门、各地区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协同办公。
   
内蒙古电子政务建设的三大任务:
   
(一)建设和整合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
为适应业务发展和安全保密的要求,有效遏制重复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加快建设和整合统一的政务网络平台。
   
—— 内蒙古政务内网。内蒙古政务内网将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划建设。
   
—— 内蒙古政务信息网。内蒙古政务信息网主要运行政务部门面向社会的专业性服务业务和不需在内网上运行的业务。通过专用光缆,按照就近接入的原则,实现自治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以及党委大院和政府大院政务部门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组成内蒙古电子政务“核心环网”。在此基础上,通过专线,实现自治区与其它政务部门、12个盟市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组成内蒙古政务信息网。
内蒙古政务信息网的建设任务是:建成城域政务信息网、广域政务信息网。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是政务信息网建设的核心,它由网络管理中心、安全认证中心、数据交换中心和备份中心组成。政务信息网根据不同业务系统的特点,综合运用虚拟专网、商用密码等技术,构建不同类型的业务网,满足不同部门的业务需要。
   
1)自治区级城域政务信息网:采用星形与环状结合的网络结构,连接自治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机关各职能部门和具有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根据安全保密标准和规定,实现自治区各部门政务信息网络互联。
   
2)自治区广域政务信息网:依托公共通信网络,连接12个盟市政务信息网,支持跨层次业务系统,按照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安全规范,构建政务广域宽带IP网络。
   
3)网络管理中心:采用自治区和盟市两级管理模式,统一规划全网的IP地址、域名、电子邮件和路由策略。
   
4)安全认证中心:明确政务信息网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认证职责分工,建立政务信息网统一的认证体系(CA)、信用体系及密码管理体系等。
   
5)数据交换中心:明确信息交换和网内共享信息资源建设与管理的职责分工。实现信息管理,提供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信息登记与交换、共享数据库、服务器及业务系统托管、跨部门业务系统建设、业务系统间公用部分的互操作性解决方案等。
   
6)备份中心:统一制定备份、应急和灾难恢复的策略和方案,首先实现同城异地数据备份,建成并逐步充实应急服务和支援体系。异地网络备份和系统备份、数据备份及灾难恢复,根据建设和应用情况,分阶段启动,逐步完善。
   
——内蒙古政务综合门户网站。要逐步采用汉语、蒙语、英语等语言,建设和整合内蒙古统一的政务综合门户网站。凡是可以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各级政务部门都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有行政审批权的政府部门要扩大网上政务公开的范围,更多、更好地开展网上申报、登记、审批等行政管理工作。推动政府部门开展对企业和公众的服务,逐步增加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提供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等一站式服务。同时,为自治区级政务部门提供统一的互联网出口。各盟市也要抓紧建设和整合当地政务综合门户网站,积极推进公共服务。
   
(二)建设和完善重点业务系统和其他应用系统
   
充分利用统一的内蒙古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传输网络资源,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加快14个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同时应启动社会信用信息系统、防灾救灾应急联动信息系统等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逐步形成与国家确定的重点业务系统工程配套衔接的、与自治区实际需求紧密结合的业务系统,并促进各个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安全可靠。
   
十四个重点业务系统的建设目标和主要内容:
   
——办公业务资源系统工程。组织研制标准统一的办公业务软件,在全区各级政务部门中推广使用。通过内蒙古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使得自治区党委、政府上与党中央、国务院,下与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盟市,以及盟市、自治区委办厅局之间,基本实现公文、信息、值班、会议、督查、应急指挥等主要业务网上办公。
   
——宏观经济管理系统工程。通过建立宏观经济系列数据库,建立宏观经济分析、预测、预警、决策信息系统,以支撑宏观经济管理系统,接入内蒙古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宏观决策提供服务。
   
——金财工程。构建完整的自治区、盟市、旗县、乡镇(苏木)四级财政计算机网络,各级财政网络中心横向要与相应本级预算单位、税收征管部门、人民银行国库、承担支付代理和非税收入代理的商业银行连接。“金财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以大型计算机网络和大型数据库为支撑,以细化的部门预算为基础,以所有财政收支全部进入国库单一帐户为基本模式,以预算指标、用款计划、采购定单以及财政政策实施效果评价和宏观经济运行态势跟踪分析为预算执行的主要控制机制,以出纳环节高度集中并实现国库现金有效调度为特征的财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金税工程。配合国家金税工程建设,建立和完善我区国税系统和地税系统的自治区、盟市、旗县、中心所四级计算机信息系统,建立健全覆盖全区的税收征管和稽核体系,提高税收征管、监管和服务水平。以大型数据库为依托,对外建成一个既严密又方便纳税人的科学的税收征收管理系统,并与工商行政管理、银行、外经贸、海关等相关部门联网,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税收监控系统和稽核系统;对内建成行政管理信息系统。
   
——金融信息工程。继续实施“金卡工程”,扩大银行卡发行量,实现跨行银行卡的互通。做好信贷资金收支、信贷登记咨询及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建设和完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监管系统,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和效率。积极开展网上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等公共服务。
   
——金关工程。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以建立“电子海关”、“电子口岸”为目标,加快H2000通关系统的推广应用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进出口许可、配额管理、出入境检验、进出口收结汇、海关报关、出口退税等应用系统。积极开展网上外经贸、海关、外汇等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工作。
   
——金审工程。要按照国家“金审工程”统一规划、分级建设的要求,充分利用内蒙古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传输网络资源,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工作,开发各类审计数据库,建设和完善审计信息系统,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效率和审计监督水平。
   
——金盾工程。配合国家“金盾工程”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区公安综合业务网,基本实现全区四级联网,推进户籍人口管理、刑事侦察、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治安管理、网络执法与监督等公安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依托“金盾工程”,加快各级政法委、综治委(办)、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监狱等政法专用业务信息系统建设步伐,推动政法领域的网络互联和业务联动,加大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增强社会监督。
   
——金质工程。建立和完善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系统,其系统分为办公管理、法律法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执法打假、信息化监督管理、标准文献、世贸组织《技术贸易堡垒协议》通报咨询、组织机构代码、条码、计量监督管理及检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检察及检验、产品检验、纤维检验、认证认可、防伪等若干子系统,有效开展面向全社会的质量技术监督信息服务。
   
——金农工程。建立农牧业综合信息管理和信息服务体系,整合和开发农业部门、涉农部门和企业信息资源库,建立农牧业综合数据库,建立农畜产品市场、农牧业科技推广、农牧业宏观调控决策服务系统。
   
——金水工程。基本建成全区水利信息网络,建设和完善水文数据库、基础水利工程数据库等基础数据库,重点建设全区水利政务信息系统、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水资源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水质监测和评价信息系统、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农村水利水电及电气化管理信息系统等,并实施其他重要应用系统的建设。
   
——金保工程。建设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将社会保障有关业务包括社会保险、劳动、民政事业等全部统一起来。采用社会保险制度运作电子化手段,在工伤、医疗、失业、生育、养老等领域实现高效、便捷的服务,逐步实现一张IC卡统一管理社会保险的五大领域。
   
——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网络管理中心、数据中心和远程技术支撑中心,以及工商所的原始数据采集和初步处理中心,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工商所四级联网;建设能够实现信息服务、部分网上工商局和互联审批功能的服务于社会各界的红盾信息网。逐步形成以内部业务网为主、互联网络为辅、两网结合、互为补充的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网络建设格局。
   
——党务信息系统工程。通过统一的、公用的内蒙古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使得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上与党中央办公厅,横向与纪检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等党的工作部门,纵向与各盟市党委之间实现公文、信息、值班、会议、督查等主要业务网上办公,开发围绕党务工作所需的信息资源,建成内蒙古党务信息系统。
   
(三)深度开发、利用和整合政务信息资源
   
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是电子政务建设的核心任务。要建立全区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考核机制,采取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共享、管理和整合的力度。组织制定内蒙古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具体实施意见,设计内蒙古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研究制订内蒙古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办法,明确自治区各部门信息资源开发的具体任务。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是各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要改变政府各部门对信息资源的垄断和封闭的局面。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中,要明确界定公开、有限公开和不能公开必须严格保密的信息,做到既便于查询,又不致泄密,避免信息绝对保密和信息完全公开的两个极端做法。要强化信息的更新机制,提高信息的一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有效促进政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优化整合,形成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库。大力开发基础性、公共性和战略性信息资源,建设一批高质量的信息库。
   
重点建立基础区情信息资源库,以及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宏观经济信息库等信息库,为各级政务部门、企业和社会提供基础信息服务,
   
—— 基础区情信息资源库。建立以工业、农业、牧业、林业、水利、气象、国土资源、交通、旅游、能源、通信、环保等12个领域为重点的基础区情信息资源库。
   
—— 人口基础信息库。基本建成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的,以自治区、盟市、旗县、乡镇(苏木)四级户籍人口基本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人口基础信息库和查询服务中心。逐步形成以乡镇(苏木、街道)公安派出所为基础信息源的人口信息采集、整理、维护、运行制度,建立全区人口基础信息查询、交换和共享机制,实现全区2300多万人口信息计算机网络管理,服务政府,服务社会。在此基础上,有关业务部门各自建设支持相应业务系统的其他业务信息库。
   
—— 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建设以唯一的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全区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和查询服务系统,向所有法人单位提供服务。其他部门在此基础上,根据各自的需要,建设相应的业务信息库。
   
—— 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基本建成水文、矿产、土地、森林、耕地等自然资源的基础信息库,形成基础资源信息交换和共享的机制;建设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形成空间地理基础信息交换和共享的机制,为各级政府和各行业提供空间地理基础信息服务。
   
—— 宏观经济信息库。根据计划规划、财政、金融、投资、就业、重大宏观经济政策制定等方面的需要,确定指标体系。主要内容包括政府决策、法律法规、人力资源、统计数据、财税贸易、金融证券、外资外汇、科技教育、生态环境、城市规划、可持续发展、西部大开发等。
   
三、内蒙古电子政务建设的保障措施和实施进度
   
(一)加强领导,规范运作
   
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必须按照自治区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决策,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成立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人大办公厅、政协办公厅、信息办分管领导以及有关委、办、厅、局领导参加的内蒙古自治区电子政务建设协调小组,负责研究和协调自治区电子政务建设的重大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信息办,负责制定全区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和方案,协调、指导和推进自治区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前期审议和论证、监督管理、验收和绩效评估等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和协调机构,并落实相应的工作部门,按照统一规划,积极稳妥地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工作。从2003年开始,将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列入各盟市、各部门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目标管理,由自治区党委、政府督查考核部门进行督查考核。
   
我区电子政务建设,必须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我区电子政务建设重点项目责任分工详见附表(即内蒙古电子政务建设重点项目责任分工表)。此外,自治区各部门应着力建设和完善内部局域网、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开发,并做好内蒙古政务信息网、内蒙古政务综合门户网站网上本部门政务信息的更新及网上公众服务。各盟市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要求,积极开展本地区电子政务建设,同时做好与自治区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联网工作。
   
我区电子政务建设,要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建设标准化指南》和《电子政务工程技术指南》要求,采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鼓励竞争,打破垄断,实行电子政务建设工程资质认证制和监理制;利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电子政务工程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电子政务工程建设中的采购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
加强电子政务法规和标准建设,建立和完善自治区电子政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电子政务建设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等,逐步形成电子政务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方面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在电子政务建设的过程中,必须注重各级领导和普通公务员电子政务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提高在职人员的应用水平和整体素质。这是我区电子政务建设成功的基本保障,要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组织、人事部门应制定考核标准和办法,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公务员考录、干部实绩考核以及干部“一推双考”的一项重要内容。
用三年时间,在职领导干部和50岁以下普通公务员全部培训一遍。一方面,要发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切实有效地开展电子政务知识与技能培训。另一方面,在日常工作实践中要注重电子政务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和提高。
2003年开始,自治区信息办要会同自治区组织、人事部门,结合我区电子政务建设进度,制定自治区各级各类干部电子政务培训计划,定期举办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和普通公务员电子政务知识与技能培训班。各盟市信息化工作部门也要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开展信息化特别是电子政务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
   
(三)落实资金,分级建设
   
2003年起,自治区电子政务建设重大项目,要列入自治区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日常运行维护经费列入自治区财政预算。各地区也要做出相应安排。
   
电子政务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采取自治区、盟市、旗县财政分别负担的方式予以解决。自治区级城域政务信息网(包括公用网络平台)建设、自治区到各盟市的广域政务信息网(公用传输信道)建设、内蒙古政务内网、内蒙古政务综合门户网站建设、重要信息资源库和应用系统建设,以及自治区电子政务系统建成后的运行经费,由自治区财政负担。自治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其业务急需的、确有资金困难的部门的局域网建设,由自治区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各盟市、旗县本地政务城域网(包括网络平台)由地方财政安排;各盟市、旗县电子政务系统运行费用,也由地方财政负担。
在我区电子政务建设中,既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也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开渠道,多方筹集资金,积极探索社会化、市场化的投资补偿和运营机制。
   
(四)明确目标,加快进度
   
用三年时间,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初步完成内蒙古电子政务建设任务。
    2002
11月——20037月,准备阶段。组织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电子政务建设总体方案,自治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审定下发。重点项目牵头单位会同其他参加单位提出所承担项目的建议书及建设实施方案,报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审议、立项,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审批。
    2003
8月——20043月,实施阶段。重点实施“两网一站”网络工程,即自治区政务内外、政务信息网(包括自治区级城域政务信息网、自治区到各盟市的广域政务信息网)、政务综合门户网站,启动办公业务资源系统、宏观经济管理系统、“金财工程”等重点业务系统工程,以及基础区情信息库、宏观经济信息库等五大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工程,并投入使用。
    2004
4月——200512月,完善阶段。继续完善内蒙古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完成其余部分重点业务系统建设,深度开发、利用和整合政务信息资源,完成自治区所有部门的网络互联互通,完成盟市与旗县的联网,内蒙古电子政务框架基本形成。
   
各盟市、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实施计划(或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实施计划(或实施方案)报送自治区信息办。

 

附表:

 

 

内蒙古电子政务建设重点项目责任分工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牵头单位

参加单位

一、网络建设

1

电子政务公用网络平台

信息办、政府办

有关部门、各盟市及系统集成商

2

电子政务公用传输信道

信息办、政府办

有关部门、各盟市及广电部门、电信运营商等

3

政务内网

政府办、党委办

人大办、政协办等

4

政务综合门户网站

信息办、政府办

各委、办、厅、局及有关单位

二、重点业务系统建设

5

办公业务资源系统

政府办

各委、办、厅、局和12个盟市

6

宏观经济管理系统

 计委

经贸委、财政厅、统计局等

7

金税工程

国税局、地税局

 

8

金关工程

呼和浩特、满洲里海关,外经贸厅

外汇、税务、检验等

9

金财工程

财政厅

有关部门和单位及12个盟市

10

金融信息工程

人行呼和支行、银监办

各金融单位

11

金审工程

审计厅

计委、财政厅等

12

金盾工程

公安厅

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司法厅、监狱局等

13

金保工程

劳动厅、民政厅

卫生厅、就业局等

14

金农工程

农业厅

畜牧厅、林业厅、气象局等

15

金水工程

水利厅

农业厅、建设厅等

16

金质工程

质监局

工商局、经贸委等

17

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

工商局

有关部门和单位及12个盟市

18

党务信息系统

党委办

纪检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及有关党务部门

三、重要信息库建设

19

基础区情信息资源库

 党委办、政府办、信息办

 统计局 12个有关部门                                 

20

人口基础信息库

公安厅

统计局、计生委等

21

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

质监局、工商局

民政厅、编办等

22

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

国土资源厅

水利厅、气象局、建设厅、环保局、林业厅等

23

宏观经济信息库

统计局

计委、经贸委、财政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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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