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市场缓解总量瓶颈
我国经济结构仍然表现为典型的二元经济特征,城乡差距是我国电信业国际竞争力不强的重要制约因素。农村信息基础设施供给还严重不足,存在巨大的数字鸿沟。截止到2005年底,我国农村电话普及率仅为13%,仅为城市普及率的36.2%;农村互联网用户普及率仅为2.6%,仅为城市普及率的15.4%。农村区域发展很不平衡,东部发达地区的农村电信业发展大大高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另外,还有2.9%的行政村未通电话。
同时,随着我国城市地区电信业发展,尤其是用户普及率不断提高,部分城市地区电信市场已经趋于饱和。例如,北京市移动电话用户普及已经达到97%以上,用户增长潜力有限。农村总体落后的发展态势反而给电信企业创造了新的机会。
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面推进,对信息基础设施的需求不断增强。“十一五”期间,我国要实现有条件的地区加快自然村通电话进程,基本实现“村村通电话”。加快农村地区互联网接入能力建设,促进互联网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基本实现“乡乡能上网”。在不断发展的市场环境下,谁能够有效地开拓并占领拥有全国70%人口的农村市场,谁就是真正的成功者。农村市场将成为运营商用户、业务收入和利润增长的源泉。实际上,我国部分运营商已经尝到了开拓农村市场的甜头。
应用技术应注重城乡差异
信息技术在农村扩散的过程是不同技术之间选择性竞争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最终胜出的不一定是最先进的技术,而是适用的技术。技术发展的历史一再证明,“经济上的最佳和技术上的完善二者不一定要背道而驰,然而却常常是背道而驰的,这不仅仅是由于愚昧和懒惰,而且是由于在技术上低劣的方法可能仍然最适合于给定的经济条件。”我国农村电信业的发展严重依赖于城市,但是面对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约束和部分农村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这种由城市向农村传导的技术供给机制并不一定适应于农村通信的发展。
因此,需要加强先进适用农村信息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农业生产、农产品存储、加工、流通、农业管理和农村文化生活等领域的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大力研制开发适合农村应用的质优价廉的信息终端、软件和应用技术。面向农村市场开发诸如30美元的手机和10?0美元的电脑等物美价廉的信息产品似乎是不错的选择,正如部分企业开发出的迎合农村市场需求特点,符合农民需要的洗衣机、电视机受到农村市场欢迎一样。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企业。作为政府,最重要?的工作是通过市场准入、服务质量和互联互通监管、标准制定、投融资支持等综合措施,为企业技术创新创造良好的环境。在保障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允许企业自主选择先进适用技术,尤其是执行农村普遍服务义务时更应如此。
农村电信未必是普遍服务
农民是农村电信业务的需求主体。农民是具有理性的经济人,正如舒尔茨所指出的,“与任何地方的农民一样,发展中国家的农民也追求效率,他们对经济激励也做出一样的反应,之所以存在生产力的差距,是由于他们面临的技术约束不同”。这种观点已经得到证实。农民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运营商必须了解农民的需求,在此前提下,引导农民的需求,进而创造农村市场对电信业的新需求。
农村电信业发展没有成熟的模式可以借鉴。但是,运营商需要从?根本上解决运营机制、商业模式、网络建设和技术标准等方面的问题,不断创新业务模式。争取打破体制壁垒,选择部分农村地区为试点,?加强与农村信息化其他相关主体的合作,以IPTV、数字电视等融合业?务为切入点,推进“三网融合”。同时,加强对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保障农村信息安全。
还需指出的是,发展农村通信市场并不等于普遍服务义务,普遍服务仅仅是农村通信发展的一种必要手段。我国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差距巨大。在我国东部地区,尤其是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等我国经济增长极快的许多地区,城乡正逐渐融为一体,许多农民家庭甚至比更多的城里人还要富裕;而中西部地区许多农村地区的电信业发展,则需要政府和企业主动实施普遍服务义务。因此,对于运营商来讲,欠发达农村地区是“政治”任务,而对于发达的农村地区,农村市场正不断由潜在机遇变为现实商机。
信息化是新农村必经之路
电信业对新农村建设的意义主要通过农村信息化来体现。信息化是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途径。信息技术正渗透到我国农村和农业的方方面面,成为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农村社会进步的主要推动力。信息化在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农村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加强农村政治文明建设等方面正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电信企业是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提供者。完善包括电信网络在内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是推进农村信息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但是,电信企业不应当仅仅作为信息基础设施的提供者,还需要通过与农业、文化、卫生等部门以及广播电视等内容提供商合作,直接发挥对农村信息化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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