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意见》
近日,为贯彻落实“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精神,加快我区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步伐,促进我区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自治区信息办会同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全面提出了我区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指导原则、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了具体方案。
《意见》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区中小企业信息化总体上要达到:全区中小企业互联网应用普及率达30%以上,规模以上中小企业普及率达90%,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有较大提高;规模以上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系统应用率达到80%以上,中小企业逐步实现企业生产过程信息化、企业管理信息化,中小企业实现财务、生产、营销管理信息化的比率达40%以上;中小企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有较大改善,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有显著成效。
《意见》要求,要尽快成立我区中小企业信息化组织机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布置相关工作。各盟市要相应建立盟市中小企业信息化领导小组,按照自治区中小企业信息化领导小组的要求推进当地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
《意见》的出台,对加快推进我区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步伐,促进我区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信息化公作办公室
时间:200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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